浙江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张俊超、宋欣:构建高校三螺旋创新空间 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

来源: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5-09-17   10

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高校传统院系组织结构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展现出了其独特优势,然而,随着全球科技创新活动的空前密集与活跃,该结构在应对跨学科合作及知识的生产与创新方面遭遇挑战,难以满足科技发展前沿的迅速变化以及国家战略的迫切需求。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提出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对建设科技强国进行全局谋划和系统部署,国家重点科技计划体系有序推进。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指明了前进方向。与此同时,我国高校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科研组织形式,以培育新兴学科生长点为核心目标,对内打破传统一级学科基础上的院系和科研组织形式,对外主动寻求各种合作资源,打破不同学科、不同技术领域、不同地域以及不同机构之间的界限,形成一些新型的科技创新组织,并初步产出一系列创新成果,展现出其创新活力。

许多学者聚焦高校有组织科研的组织模式、经验特征与问题对策进行了研究,有的基于某些院校科研组织的实践进行了思考总结,但缺少理论层面的关照;有的对科技创新组织运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但存在一定程度的泛化,缺乏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本文基于三螺旋空间理论,对高校现有的主要科技创新组织形式进行梳理,归纳不同类型科技创新组织的经验特征,并在分析各类科技创新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优化建议,以期为新时期我国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建设提供借鉴。

走向三螺旋:我国高校现有科技创新组织的形式与创新路径

三螺旋理论(Triple Helix)由亨利·埃茨科威兹等人于1995年首次提出,其核心观点在于强调政府、产业和大学三主体的密切合作是推动创新条件形成与发展的关键,其中高校作为主要知识资产,在区域内发挥了强大的技术创新辐射作用。随着时代的进步,2009年,亨利·埃茨科威兹在三螺旋理论的基础上指出区域的空间属性已由传统地理空间向三螺旋空间转变,其中三螺旋空间理论(Triple Helix Space)由知识空间(Knowledge Space)、共识空间(Consensus Space)和创新空间(Innovation Space)构成,三类空间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共同推动着区域的发展。知识空间以高校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成果为核心,进行知识产生、传播和积累,是新思想、新技术和新知识的发源地。在知识空间中,高校通过大规模的集中研发活动将知识与研发成果积累至一定的密度和强度的“临界质量”,打造特色学科、科技创新的聚焦环境,并对区域的创新发展产生显著影响。共识空间是高校、政府和产业为了共同的区域发展目标而进行对话、协商和合作的平台,各方共同通过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形成共同的发展战略、行动方案和政策;在共识空间中,高校提供专业知识和研究见解,帮助政府与企业形成基于科学证据的决策和战略,以实现区域的共同发展目标。创新空间是高校、政府和产业合作并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企业孵化的场所,各方通过创业活动和商业化过程将知识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技术、商业、金融、人力的有效结合;在创新空间中,高校依托孵化器、技术转移办公室和研究中心等机构与政府、产业界进行合作,填补创新活动中的要素缺口,以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新技术公司的形成。在三螺旋空间形成的过程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品开发之间的界限将逐渐模糊,不同学科、技术领域之间的界限将被打破,新技术领域将在不断“再综合”的过程中孕育而生。

根据三螺旋空间理论,可将当前我国高校主要的科技创新组织分为三类:立足知识空间探索、面向基础创新突破的科技创新组织,以创建共识空间为目标、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组织,以及以拓展创新空间为目标、推进经济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组织。知识空间依托于高校研究实力和知识产出成果,主要采用高等研究院、科研特区、交叉学院等组织模式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共识空间着力打造国家与高校科研的共同体,主要采用重大科研计划、研究小组等组织模式促进国家需求与高校科研的深度融合。创新空间通过实施政产学研合作研究以及技术市场化活动,利用校企合作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形式,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行业内技术革新。

1.立足知识空间:面向基础创新突破的科技创新组织

基础研究人才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坚实基础,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对于高质量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高校作为知识生产、传播和创新的场所,主要通过教学和科研为社会提供新知识和高技能人才。目前,我国高校在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院系组织基础上,建立了一些跨越传统院系组织的正式组织形式,如高等研究院、科研特区、交叉学科学院等,这些组织作为“高精尖缺”人才的供给高地,在解决重大关键问题、推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超越院系界限,打造学科交叉融合的知识空间。当前人类知识又走向一个新的融合发展阶段,学科交叉是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产生原创成果的重要方式。我国一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依据其基础学科优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问题设立了以高等研究院为代表的科研特区。基础理论型高等研究院积聚了跨学科团队和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促进了大学学科结构由树状结构向网状结构的转变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推动科学和知识走向整体化,被视为超越院系界限的高校“科研特区”。如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选择对未来科技发展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议题,对计算神经科学同人工智能、凝聚态物理同材料科学等交叉学科方面开展研究,并通过举办各类学术活动和论坛来推动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其他如复旦大学也成立高等学术研究院、浙江大学成立数学高等研究院等校级跨学科研究平台。在横向结构上,这些基础理论型高等研究院多由不同学科的研究中心(所)组成,不同中心(所)的研究内容有所差异;在纵向结构上,高等研究院呈现出多层级的特点,多数研究院形成了“校务委员会(校长)—理事会(或顾问委员会、领导小组、基金会)—院长”的管理层级。与二级学院不同,高等研究院作为强调学术自由和独立研究的基础科学研究实体,主要通过提供研究机会、博士后研究以及访问学者项目等手段,为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打造一个交叉融合的整体性知识生产的空间。

面向未来前沿,创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学习空间。高校的基本使命是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迫在眉睫的任务。一些高校通过设立以实验班、基地班为代表的拔尖人才培养试点基地,遴选学生集聚优质资源进行培养。教育部2021年公布的《第三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名单》显示,自2009年以来,共计有77所高校、288个基地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基地;书院、荣誉学院、实验班等育人载体百花齐放,拔尖计划初步形成了一套贯穿“选拔—培养—评价”全过程的中国方案。还有一些高校通过建立以未来技术学院为代表的跨学科的新型学院,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领域强调学科专业实质叉融合。相较于传统工科院系,在学科专业设置方面,未来技术学院内大多新增具有交叉性的学科或专业,如上海交通大学的“可持续能源”专业和天津大学的“储能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师资构成方面,未来技术学院根据是否设有专任师资形成两种模式,设有专任师资的未来技术学院(如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依托于长期的科研优势和积累,将科研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而不设专任师资的未来技术学院(如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利用多院系、多主体优势开展协同育人。在人才培养方面,未来技术学院以本研或本博贯通培养为主流,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通过动态流出、二次选拔等流转机制识别有志趣、有潜力的学生;学生培养方案个性化、灵活性较强,并在强化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的基础上附加研究生科研训练、导师科研轮转等机制,在综合化与厚基础之间寻求平衡,发现、培养了一批创新思维活跃、敢闯“无人区”的青年人才。

2.打造共识空间: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组织

共识空间是促进区域内不同背景的创新活动者为应对同一核心问题而集结并合作的平台。在共识空间内,来自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的各方主体不仅聚焦于科学技术合作,更围绕共同主题形成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从而促进不同组织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帮助各方达成共同的目标和愿景。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国科技创新组织具有显著的政府导向性。政府在共识空间中起到协调与整合的作用,通过政府、高校和产业界的对话,形成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政策,以设立重大科研计划、专门研究小组等组织形式开展攻坚研究。

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大科学计划研究中心。大科学时代是多学科交叉的时代,其显著特征是“大”:科学研究活动规模大、跨学科参与研究人员多、科学问题复杂程度高、研究结果对于人类认知世界和国际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为应对大科学时代的挑战,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应运而生。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是解决全球性复杂科学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大科学工程、打造大科学装置,聚集全球优势科技资源,有效提高国家科技水平和国际竞争实力。我国自1988年建成首个大科学装置以来,创新支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底,中国已布局建设77个大科学装置,在建、运行的大科学装置达57个,已覆盖主要科研领域,部分设施综合水平迈入全球“第一方阵”。我国高校凭借着自身积累的科研人才、实验室设备、学术资源,投身到国家大科学装置的建设与探索之中,如合肥同步辐射装置、国家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武汉)、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北京)等大科学装置均由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牵头、共建或参建。如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作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一,已为国内外110多家科研机构提供了1500余项实验研究服务,有力支撑了我国物理、化学、材料等领域前沿基础研究。与此同时,脉冲强磁场设施作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也促进了相关学科领域人才的聚集,在光谷腹地形成了相关学科的人才高地,为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环境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大科学装置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也展示了高校在国家科技发展中的重要角色,通过这些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行,我国在多个科学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并有望在未来取得更多世界级的科研成果。

围绕定向科研攻关项目,成立“赛马制”专项研究小组。为了让有能力、有担当的团队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任务,提高攻关质量和效率,近些年来还有“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出现。“揭榜挂帅”主要由政府规定支持的领域范围,引导龙头企业提出技术需求,高校作为“揭榜”的主要主体,以需求为牵引、以能够解决问题为评价标准,该方式在“悬榜”“评榜”“揭榜”过程中,打破繁文缛节、条条框框,破除科研“小圈子”和论资排辈,在给予揭榜者充分信任和授权的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问责考核,体现“奖优罚劣”“问责问效”。“赛马制”则是在探索“揭榜挂帅”机制、优化核心技术攻关体制中的新型项目组织方式,该方式在项目立项时,择优选择多家主体并行攻关,在过程中进行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让真正有能力、干得好的主体脱颖而出,提高攻关的质量和效率。“赛马制”并非要求全程并行推进,而是通过设定关键节点来进行评估,以便更加有效地节约资源和成本。典型案例有福州大学付贤智院士团队与福夏科技公司共同研发的冷链物流紫外光催化复合消杀机项目,在2021—2022年福建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定向项目的5个立项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成果最为突出的大型表面消杀设备。该设备不仅在福建省内多个重点场所得到推广示范应用,还被科技部推荐成为全国唯一获准在北京冬奥会3个赛区使用的大型表面消杀设备。“赛马制”研究小组的实施使得高校能够在短时间内针对关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通过实践验证其有效性,展现了高校在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中的创新能力和应对紧急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在政府、企业与高校的交互协调中,“赛马制”还可以让不同项目小组竞争的同时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选取或整合方案,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

3.拓展创新空间:加速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的科技创新组织

创新空间构建和吸引各类公共及私人风险资本,通过实施组织创新与机制创新,促进技术、商业、金融及人力资源的有效融合。创新空间的主要职责包含两个核心领域:首先,是辨识出技术上先进且具有商业转化潜力的产品;其次,是发掘能够将技术成功转化为市场可接受产品的专业人才。当前,我国高校积极与地方政府以及行业领军企业合作,通过设立产业学院等系列新型研发组织,加快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与人才链的有机衔接与融合。

服务区域整体经济发展的联合创新体。由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在1996年成立的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是在高校和企业之间、科研成果和市场产品之间建设桥梁的率先探索,形成了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近年来,清华大学陆续在天津、成都及苏州等地为八个院系建立了产业派出研究院,这些研究院不仅致力于进一步开发和验证院系的原创技术、提高其成熟度,还通过提供孵化服务有组织地转化院系的科研成果。上海交通大学四川研究院成立于2017年7月,作为该校在四川省科研教育领域的总体管理单位,扮演着科技与产业桥梁、成果转化加速器、创新企业孵化器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的角色。四川省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采用“研究院+平台公司”的模式,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重大科技成果的川内转化以及干部人才的交流合作。该研究院成立以来成功转化了20余个产学研项目,为企业提供了关键技术服务,并为四川创新创造、产业升级等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促进特定领域产业化发展的联合创新体。行业领军企业作为行业技术进步的驱动力,代表着行业技术发展的最前沿,通常这些企业的技术难题也是制约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要技术障碍。“阿里巴巴—浙江大学前沿技术联合研究中心”(AZFT)于2017年依托浙江大学的雄厚科研实力和阿里巴巴丰富的生态应用,通过开展联合实验室、项目合作和访问学者等多种科研合作模式,聚焦于系统安全、物联网安全、云安全、数据保护以及人工智能安全等领域,在前沿技术和未来技术上进行合作开发,并将科研成果落地于行业的具体应用当中。2024年7月,浙江大学与连续多年入围中国连锁百强榜单的天虹股份及其旗下科技子公司灵智数科签署战略合作,成立了“智慧零售联合实验室”,实验室融合了浙大管院的科研实力、天虹股份的零售平台和灵智数科的技术优势,利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探索智能营销策略和产业链创新,推动零售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这些校企联合研究机构的成立能够有效地利用高校的科研资源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加快推动了创新链、产业链与人才链的有机衔接与融合,以促进特定领域的综合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综上,不同形式的科技创新组织形成了以学科知识发展为导向的知识空间、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的共识空间和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创新空间,但三种空间并非完全独立,一个空间中的活动可能会激发其他空间中的新活动,形成三种空间正向的动态循环。高校在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提升组织的创新能力,推动教育科技人才的一体发展。

迈进新时代:以多方保障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国高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组织建设,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重大突破性、原创性基础研究成果;二是应用研究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脱节,论文、专利的转化率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资源分配与科技评价体系机制不够完善,无法有效吸引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在校政企协同合作中,政府、企业和高校之间仍然存在着结构性差异和隔阂,三大主体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良好生态尚未完全形成。为此,需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三大主体的协同合作,实现三种空间的正向动态循环。

1.为加强知识空间的探索性提供精神与智力支撑

一是凝聚磅礴精神力量,发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家精神。我国几代科技工作者通过接续奋斗铸就的“两弹一星”精神、西迁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科学家精神、探月精神、新时代北斗精神等,共同构筑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生态系统,成为推动基础研究持续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高校要广泛宣传本校在基础研究等科技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传承老一辈科学家以身许国、心系人民的光荣传统,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研成果应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强国的伟大事业中,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能挑大梁,敢担重任的基础研究人才。高校要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等基础研究人才自主培养方案,加强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源源不断地培育坚实的后备力量。此外,高校也要纵深推进科研作风学风治理,引导科技人员摒弃浮夸、祛除浮躁,坐住坐稳“冷板凳”。同时加大对基础研究人才支持力度,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选择权,构建符合基础研究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不断壮大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一流创新团队。

2.为增进共识空间的导向性提供政策与制度保障

政府应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引导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提出系列措施以破除“五唯”论倾向,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政府应在共同凝练需求、共同设计目标、共同组织科研的协同攻关模式中充分体现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强化责任落实,用好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引导高校作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的战略布局,参与科技创新。相关部门应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在符合“四个面向”的政策框架体系下探索适宜本领域、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评价的具体方法,切实优化学术生态,在全社会为科研工作者营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氛围,使评价机制持续促进科技创新。作为创新主体的高校,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制度创新打破传统与常规的校内科研组织结构,通过多样化的有组织科研,激发师生员工的科技创新能力。

3.为提升创新空间的协同性提供组织支持

创新空间的建立与完善不仅需要政府在垂直维度上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机构之间的协作,促进各级政府、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同时也应在水平维度上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共生发展理念,加速构建跨主体、跨领域、跨学科的协同科技创新转化平台。一方面,高校要创新组织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优势。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校应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的完善体系,采纳包括校内技术转移办公室、校外技术转移公司以及混合型模式在内的多种建设模式;设置包括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技术转移工作站、研究基地等在内的多样化组织形态;选择如校企合作、政府与产学研的合作、技术转移联盟等多元化的合作方式;实施成果转让、直接实施、技术许可和合作转化等在内的多种转化方式。通过灵活多样的组织形态和完善健全的组织架构,拓展高校技术转移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延伸服务的辐射网络。另一方面,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政府应深入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针对我国高校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所面临的定位不明确、权责界限模糊等关键问题和挑战,可以从已认证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精选出一批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表现卓越、建设模式具有显著特色、运行机制灵活多样的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试点工作,从而为其他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范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2025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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