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管培俊: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高校分类改革发展

来源: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6-05-22   1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按下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快进键。“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作为综合改革的着力点,进入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议程,成为建设“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坚定的行动方案。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这一议题对于高等教育战线更具现实意义。

一、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三重逻辑(略)

二、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五个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在政策层面和学界渐成共识,各地高校积极探索,成效经验可圈可点。但全面深化高校分类改革发展还面临体制机制性障碍,有待从根本上破局。分类改革政策信号虽已明确,但相关政策导向还待配套跟进,改革落实机制还不完善,相应的工具支撑还不够完备。必须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系统集成”,注重制度创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统筹推进教育系统内部各环节综合改革和外部关键机制协同联动。

第一,确立精准刚性的高校分类体系,防止功能模糊和赛道串轨。高校中既有“田赛”,又有“径赛”,既有“全能选手”,又有“单项冠军”。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应当是一个纵向分层、横向分类的矩阵结构。没有精准分类,就没有科学评价,遑论科学发展。当前,一些高校定位不清、盲目发展,同质化严重,服务贡献不足,首要关键在于,职能分工上不同赛道缺乏具有法规效力的权威标准,界定不清晰,类型内细分不完善;层次结构上,缺乏稳定又有约束力的区域高校布局长远规划,以及无序无休止“升格冲动”的约束机制。在缺乏刚性制度边界与游戏规则的情况下,高校持续追求升格转制,发生“学术漂移”,导致盲目办学、串轨发展就在所难免。升格冲动、评价导向、资源虹吸、利益机制、政绩观偏差等结构性拉力共同作用,形成微观奋进,宏观失调的不良竞争。1960年美国《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之所以被公认为高校体系的典型案例,就在于其建立了层次分明、职能清晰、畅通衔接的公立高等教育体系,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界定不同类型高校的功能定位,通过制度安排有效防止高校越轨办学。以长效机制解决了高等教育同质化和无序竞争问题,以及规模、质量、效率的难题,并平衡卓越与公平的矛盾。故被全美各州借鉴,重塑了美国公立高等教育整体格局。可以说,加州乃至美国高等教育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校分类体系的成功。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首先要确立具有法规效力的分类标准框架。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多维度“差异化发展”的要求,形成高校分类“多维体系”。国家层面提供总体原则与框架,各省制定具体标准,并通过资质授权等制度安排,明确界定每一所高校的具体功能定位和办学边界。北京、上海做法可资借鉴。高校设置、升格改制,要明确界定学校性质类型、办学层次。同一轨道内部加强合作、形成联盟,不同轨道之间有“立交桥”设置,但不能随意越位、功能串轨。

第二,建立多元一体的高校评价体系,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评价是指挥棒。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评价以学科导向的学术评价为主导,标准单一,简单化、一刀切。不同类型高校容易在同一指标牵引下盲目向研究型大学、综合性大学看齐,即所谓“学术漂移”。改革方向是建立一体多元评价体系。按照不同高校功能定位与服务面向,构建一体化差异化评价指标体系。一体化指系统性。对研究型高校,重点看在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打头阵、做尖兵,解决“卡脖子”问题的能力与贡献,突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对应用型高校,重点看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贡献,突出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成效。对技能型高校,重点看促进产教融合、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与贡献,突出校企协同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效。只有把评价重心从单一学科导向转向服务国家使命与实际贡献上来,才能真正引导各类高校在各自赛道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第三,健全管用有效的高校激励体系,防止攀高趋同、名实不符的同质化不良竞争。激励机制是高校分类改革的重要牵引。长期以来,一些高校之所以存在“口头分类、行动趋同”现象,深层次原因在于激励机制的悖论。一方面是分类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是南辕北辙的激励机制,背后是争项目、争帽子、争院校升格、争学位点等强劲的动力杠杆。毋庸置疑,在特定历史时期,院校升格改制、竞增学位点,是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些“杠杆”对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激励作用的确功不可没。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高等教育领域也是时候“去杠杆”了。要面向不同类型高校构建体现正确导向的差异化激励机制。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分类支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功能定位、特色优势和实际贡献,建立差异化拨款等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同时,推动激励制度“去杠杆”,完善高校设置,“降温”院校升格改制、改革学位点增设办法,把学校从一轮又一轮的申报与竞争焦虑中解放出来。一定意义上说,高校与学位点设置,布局比条件更重要。如全国50所师范大学可否直接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改事前评审为事后审核,不合格取消资格,让学校把功夫下在提升质量而非申博上。“双一流”“双优”“新双高”计划实施,旨在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要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警惕激励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防止出现政策目标异化或执行偏差,演变为新一轮同质化竞争或“内卷”的刺激工具。真正把政策激励转化为推动高校安于本位、各展所长的制度力量。

第四,强化精准有力的高校监管体系,防止方向偏移和分类失效。监管机制是高校分类改革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现有教育督导监管对于高等教育弱于基础教育,更缺乏对高校分类办学精准有力的动态监测、具体监管与纠偏机制。许多高校容易受政绩观偏差、激励错位等因素影响,追求短期显绩,办学方向偏离自身定位,学科专业调整盲目跟风。而在现行央地事权格局下,地方政府的统筹监管权常有虚置甚至变异,在院校升格改制、学位布点、争取项目支持、评估检查等方面,常常与高校形成事实上的默契或“合谋”,与主管部门“博弈”。美国有的州也有类似情况,不像加州那样严格执法,难以有效抑制高校盲目升格。因此,必须加快构建覆盖高校设置准入、办学过程、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常态化监测、阶段性评估和第三方专业评价有机衔接,形成即时响应的监督合力。建立整改督查机制,整改结果与后续资源配置挂钩,真正让高校依定位办学。

第五,营造同向发力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匡正社会认知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外部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现象”。高校分类改革能否取得实效,既取决于教育系统内部的制度创新和积极作为,也有赖于全社会观念更新与教育外部环境的协同支持。我们传统文化中道本术末、君子不器、述而不作的观念、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深刻影响着社会认知与价值取向。社会用人、升学就业选择、人才评价、项目评审、资源配置等方面“唯学历”“唯名校”“唯帽子”等倾向仍然无处不在,加之政绩观不正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削减着高校分类发展的内在动力。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离不开社会条件,不是教育部门一家努力所能成就。必须跳出教育看教育,在就业政策、人才使用、职业发展和舆论引导等方面协同发力,着力破除学历歧视和背景偏见,树立多样化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使全社会逐步形成这样的共识:分层、分类不是分等分级;高校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功能与服务面向不同;人才没有贵贱之别,只有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只有当走特色发展道路的高校有地位、有荣誉、有回报,前景广阔,分类改革发展才能真正从政策要求转化为制度生态和高校自觉。

三、促进高校分类改革学会要积极作为

长期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度重视高校分类改革研究。专家学者围绕高校分类标准、分类评价、分类管理等持续深耕,一系列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科学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完善政策设计提供学理支撑。根据教育部加强教育战略研究部署,学会将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在学术研究、决策咨询、协作交流、监测评价方面充分发挥高端智库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学理支撑;积极建言资政,做好政策阐释;促进协同合作,推进成果交流;参与监测评价,提供专业服务,助推高校分类改革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202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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