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加快建设创新浙江的若干措施》
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础研究,通过优化科研布局、加大投入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推动我国基础研究水平显著提升。202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出席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工作,明确提出“到2030年我省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达到10%”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省级工作举措。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经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8月18日印发。
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部分18条。
一 总体要求
按照“四个面向”要求,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以创新浙江建设为引领,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提出到2030年,我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二 完善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性布局
◆强化杭州、宁波策源引领作用,推进温州、嘉兴、绍兴等建设高能级创新型城市,构建特色鲜明的区域发展格局;
◆优化基础研究力量布局,提升体系化攻关能力;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统筹推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
三 发挥平台和高校主阵地作用
支持重大科创平台、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发挥作用。
◆ 支持国家实验室体系的建设与争创,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全国、全省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要求省实验室年度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超50%;
◆ 支持浙江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支持新型研究型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一校一策”设立基础研究投入目标,力争2030年全省高校基础研究投入强度超40%;
◆ 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合作;明确研究型医院基础研究投入目标。
四 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重大科学问题凝练机制,对企业提出的重点领域紧迫急需选题探索建立快速响应支持机制,提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中企业专家比例;
◆支持企业与高校平台共建联合实验室,探索定向布局“尖兵”“领雁”计划项目,支持省属国企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 省市县联动对企业按年度基础研究投入给予最高1000万元分档补助。
五 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 突出战略科学家、青年科学家与人才后备力量引育,探索设立“基础研究先行区”,支持青年科学家潜心研究;
◆ 加强人才培养,探索实施“新苗”项目,推动本硕博人才培养一体贯通。
六 营造有利于原始创新的科研生态
◆ 加强科技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谋划与预研,实施大科学计划;
◆深化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加强科学模型等建设;
◆ 健全基础研究科研管理制度,完善基础研究激励体系,严格科研诚信管理,建立容错试错机制。
七 健全基础研究保障机制
◆ 围绕投入、评价与统计,提出加大财政投入与金融支持,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的项目(不含浙江大学)给予配套支持,探索提供专项金融产品服务;
◆组建基础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
◆ 建立科学评价机制;
◆ 指导各类主体规范基础研究活动信息归集,确保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应统尽统。
(来源:“创新浙江”公众号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