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倪江飞 等: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维度与着力点

来源: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6-10-29   10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维度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重在“一体”,旨在发挥“1+1+1>3”的协同聚合效应,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倍增效应。三者之所以能够一体推进,关键在于其具有内在一致、相互支撑的辩证统一关系,共同构成了一个“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支撑科技、科技反哺教育”的紧密闭环。从现实来看,三者要真正实现一体发展,需要目标上同向、规则上同轨、要素上同池、标尺上同度、贡献上同频。

1.规划衔接度:战略部署的方向一致性

规划衔接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逻辑起点。只有在国家战略规划上同向谋划,教育、科技、人才才能在任务部署、政策保障、资源配置、体制机制上形成联动。一是目标取向上一致,即科技攻关方向、学科专业布局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同一战略目标设定;二是任务部署上相互衔接,即一个系统的重大任务能够得到其他两个系统的有效支撑。例如,科技系统的科技攻关任务要有相应教育系统人才培养部署作为配合,学科建设方向要有对应的科研平台作为支撑;三是上下贯通,即国家层面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战略部署要在地方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中得到贯彻、细化和落实。

2.政策协同度:体制机制的规则兼容性

教育、科技、人才三大系统的政策协同,取决于法律法规、权责配置、管理标准等方面的衔接贯通。因此,体制机制衔接贯通程度是促成一体发展的首要因素。一是形成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有效识别并化解教育、科技、人才政策之间的规则冲突;二是教育、科技、人才三大系统在法律法规、权责配置、管理标准等制度规则上能够有效衔接,消除跨部门制度冲突、消弭规则间隙,实现规则标准互认与贯通。

3.资源统筹度:创新要素的跨系统流动性

资源是连接教育、科技、人才三大系统的桥梁与纽带,而要素配置方式决定了三者实际耦合程度。系统论认为系统间的耦合本质上是物质、能量以及信息的跨系统流动与交换。资源是理解系统行为的“钥匙”,一方面,资源的流向决定了系统“活动重心”;另一方面,资源配置方式决定了系统之间的“相处模式”,若资源以体制机制衔接方式进行配置,那么系统间关系就会向深度融合、协同共生方向发展。因此,以资源要素的制度性贯通与共享为纽带,强化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加强人才、数据、平台等要素的跨系统统筹配置与开放共享,则可有效消融教育、科技、人才三大系统间的壁垒。这不仅有助于知识溢出、技术扩散,更有助于形成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协同联动的良好局面。

4.评价联动度:评价体系的激励相容性

教育评价、科技评价、人才评价能否实现联动,不仅关系到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能否具有强劲的内生动能,更关乎这一协同体系能否形成长效驱动的可持续能力。如果说规划、政策、资源涉及的是组织层面能否有效融合的问题,那么评价涉及的则是微观主体能否主动融合的问题。正是着眼于此,“十五五”规划纲要将“评价联动”与“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并列提出,充分凸显了评价联动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中的牵引作用。

5.效能贡献度: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程度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根本目标是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为此,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需要通过“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推动创新、创新驱动发展”循环,为科技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内生动力。一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劲动力与坚实保障;二是在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制高点上持续实现突破,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进而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倍增效应。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进展与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取得了明显进展。规划衔接方面,顶层设计实现了从部门分头规划向国家战略统筹的根本性转变。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部署,明确了其内在逻辑与战略关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在此基础上,教育、科技、人才等部门专项规划也围绕一体统筹作出系统部署,如《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专门部署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提出“加强主管部门定期会商,共同做好政策协调、项目统筹、资源配置”。同时,教育、科技、人才三部门的规划内容衔接也更加紧密;高校专业调整、创新人才培养、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以及区域创新高地布局更多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进行协同设计;各地在形成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方案时,也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一体推进,力求在政策协同、资源统筹上实现联动、形成合力。

在政策协同方面,教育、科技、人才三大系统政策在体制机制层面的兼容性持续加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科技委员会等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组建,为跨部门研究重大问题、协同配置创新资源提供了组织保障,教育、科技、人才等重大政策出台前的沟通会商机制日趋常态化。在具体制度规则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间的衔接力度增强。例如,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创新人才培养、科研组织协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教育、科技、人才政策之间的衔接明显增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与推进,促进了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方向与科技创新领域的人才需求日益接轨,各系统的制度互认和流程衔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资源统筹方面,创新要素跨系统加快集成。教育、科技、人才三大系统围绕国家重大任务进行资源统筹的水平明显提升。人才流动方面,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业等方式从事创新活动,同时在人事关系保留、社会保险缴纳、职称评聘和返岗安排等方面加强权益保障。科研资源共享方面,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之间的科研资源共享和协作显著增强,资源共享与协作“骨架”已基本搭好。创新组织模式方面,“揭榜挂帅”“赛马制”以及创新联合体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打破了原有组织、领域的边界,有效提升了科技攻关效率。

评价联动方面,质量贡献导向更加鲜明,评价体系激励相容性逐步改善。随着教育评价、科技成果评价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持续深化,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正在加快形成。同时,“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带来的绝对化、片面化、形式化和“一刀切”的评价倾向正在逐步扭转,逐渐形成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长周期评价以及用户和市场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在这一改革进程中,教育、科技、人才各领域评价标准之间的衔接日益紧密,互认程度持续提高。

效能贡献方面,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日益提升。随着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力,释放出的协同效应加速了科技创新步伐,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和引领力显著增强,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形成,助力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在科技创新方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已从“跟跑”转向“并跑”与“领跑”。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效能显著提高,创新链与产业链加速融合,高技术制造业、数字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未来产业持续成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同时,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一是区域层面的一体发展程度不平衡。受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影响,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在不同区域之间的政策协同机制完善程度存在差异、资源统筹情况差别明显、效能贡献度有较大落差。二是科技创新对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反哺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从规划衔接度来看,对科技创新成果如何反向融入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培养方案缺乏系统部署;从政策协同度来看,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与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之间衔接不足,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材、企业科技人员参与协同育人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从资源统筹度来看,国家实验室、国家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主要服务于科技攻关,而向师生开放共享的渠道相对有限;从评价联动度来看,“重科研轻教学”“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惯性依然存在;从效能贡献度来看,前沿科学技术在重塑教学内容、变革培养方式、优化教育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释放。三是“1+1+1>3”的协同效应还未充分形成。一些深层次的制度性壁垒尚未根本破除,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有待打通,要素跨系统流动的卡点堵点还需要疏通。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着力点

1.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

如前文所述,体制机制层面的协同不足,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深层问题的集中体现,须通过顶层设计完善运行机制,筑牢三者协同发展的制度基础。一是强化顶层统筹和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科技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健全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部门联合决策、重大政策会商、重点任务协同部署的机制,并推动地方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和运行规则,形成横向贯通、纵向协同、整体联动的一体发展格局。二是建立健全与一体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教育、科技、人才领域政策法规系统梳理,对于与一体发展不相适应、衔接不畅的条款,进行立改废释,形成统一规范、相互衔接的制度规则。三是完善产学研深度协同的体制机制。以重大科技项目为牵引,有效统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攻关力量,探索创新组织模式,完善知识产权归属、成果转化定价、收益分配和风险共担制度,加强评价联动,将人才培养、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产业贡献纳入协同创新评价,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四是建立一体发展的监测与考核评价体系。围绕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适配度、科技创新反哺教育成效、人才跨系统流动等关键维度,构建能反映三者协同发展水平的测度框架,动态识别各地区、各领域一体推进的协调水平和薄弱环节,为精准识别卡点堵点、动态完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政策集成协同,增强政策合力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涉及多个政策领域,只有加强不同领域政策统筹与配套,才能推动一体发展实现“化学融合”。一是建立跨部门、跨领域政策协同机制。围绕人才培养、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应用全链条,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政策在制定、执行与评估各环节的有效衔接,打好政策组合拳,增强集成效能。二是加强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锚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目标要求,常态化开展相关政策出台前的一致性评估,重点评估各项政策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综合影响,确保各部门政策接口有效衔接、政策执行与预期一致,建立政策实施效果跟踪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政策的协调性与适应性,并推动各项政策同向发力、功能互补。三是强化政策资源的统筹配置与投入协同。围绕国家战略任务和重点产业需求,推动教育专项、科技计划、人才项目和产业基金等政策资源协同配置,完善跨部门预算衔接、联合投入与持续支持机制,避免多头投入,减少资源分散,提高政策资源配置的整体效能。四是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围绕政策目标达成度、执行有效性、各方获得感、协同度与整体效能等维度开展科学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延续、调整或退出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能够真正落地生根。

3.畅通科技反哺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通道

畅通科技反哺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通道,是实现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关键机制。一是强化规划衔接。建立科技发展规划与教育、人才规划动态衔接机制,及时将科技前沿、产业变革趋势转化为学科调整、课程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资源统筹。推动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向教育教学开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数据资源、科技基础设施等科技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鼓励科研人员和青年学生依托重大设施平台开展科技攻关,形成科技攻关能力提升、设施平台迭代升级、人才培养提质的良性循环。三是完善协同育人机制。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探索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共同育人机制,实现学科设置、培养方案、教材编写对科技前沿和产业变革及时回应。四是强化评价体系的引导作用。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促进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将科研平台服务育人成效纳入高校、科研机构的评价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相互赋能、协同发展。

4.优化资源区域布局,推动区域联动发展

优化教育科技人才资源区域布局,有助于创新要素跨区域有序流动和高效组合,缩小区域间一体发展差距,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一是发挥创新高地的辐射带动作用。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区,赋予其更大的改革自主权,鼓励其在政策集成、评价体系重构、资源共享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二是健全跨区域要素流动机制。加强区域间高校对口支援、科研机构共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支持通过“科创(人才)飞地”、飞地孵化基地、异地研究院等方式,引导资源要素跨区域配置,促进创新资源由富集地区向短缺地区有序流动,提升各地区教育链、科技链、人才链的衔接水平。三是建立跨区域要素流动协调与效能监测机制。围绕人才流动活跃度、科研设施利用效率及跨区域协作成效等关键维度,建立创新要素区域流动常态化监测评估体系,实现要素流动可追踪、可评估、可优化,防止要素过度向少数发达地区单向集聚。四是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针对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和一体发展状况的差异,设置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权重。对于创新资源富集地区,重点考察辐射带动成效、跨区域协作深度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对于创新资源缺乏地区,重点考察资源引入利用效率、创新环境改善以及外部协作成效。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2026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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